- 评选对象
- 奖励名额及标准
1、博士研究生
博士研究生评定比例为100%,需排名(部分学生没有证书)。
2、硕士研究生
分两个等级,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40%,奖励金额为8000元/生;二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为60%,奖励金额为4000元/生。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(研一如出现同等成绩的,按英语成绩排名;研二、研三计算人数时:不足1人者,按四舍五入计算人数;同一个年级有几个需四舍五入者,由高到低取舍;如出现平数情况,按最后一名成绩由高到低取舍。)
二、国家助学金:
资助比例为所有基本修业年限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,资助金额为博士研究生每年13000元/生,硕士研究生6000元/生。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、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、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3、诚实守信,品学兼优;
4、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。
5、上报的学术成果材料要具体,包括杂志、著作、专利、获奖、荣誉证书等原件或者复印件,时间为2020年9月15日至2021年9月15日。
(二)评选依据
硕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依据:
2021级硕士研究生,保研学生直接认定一等学业奖学金,其余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排名推荐,如有成绩相同者,英语成绩高者排名靠前。
2021级博士研究生:硕博连读生直接认定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;申请考核制按照入学总成绩排序。
二年级硕博士研究生综合评定成绩(满分100分)=综合表现×25%+学习成绩×50%+科研业绩×25%。
高年级硕博士研究生综合评定成绩(满分100分)=综合表现×25%+科研成绩×75%。
具体评分细则如下:
1、综合表现
(1)标准基准分:参加学院统计活动次数65%以上的得基础分70分满分,参加次数不超过65%的每少参加一次在70分基础分上扣除一分,超过活动次数65%的每多参加一次活动加一分。累加结果最高不超过100分,超过100的按100分计算。
(2)社会工作:以参加社会实践活动、担任研究生会、班级、党支部干部及表现、在校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中获得的荣誉证书等。社会工作具体评分细则如下:
①、校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加10分,校院研究生会正部加8分,校院研究生会副部加6分,班长、团支书加8分,党支部书记加6分,支部委员、班级各委员加5分,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,按分值较高项加分。
②、获得国家级先进个人荣誉加8分,省部级先进个人荣誉加6分,校级先进个人荣誉加5分,院级先进个人荣誉加4分。先进个人荣誉包括优秀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干部、优秀共产党员、先进个人等。研会、班级、课题组、党支部、实践团队等获得荣誉称号的团队,主要负责人(第1人)在加工作分的基础上按照如上级别加分;团队中班委、支委、班长、支书、研会等学生干部按照如上级别递减2分加分;其余成员按照如上级别减4分加分。
③、在日常科研生活中,违反学校学院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严重后果(比如动物尸体、废液、尖锐废弃物等没有按规定处理的、电动车实验室充电等)的每次扣5分;在非常时期(疫情,灾害天气等)违反校院防控管理规定的每次扣5分;在疫情期间没有按时健康上报者,1次扣1分(从打卡之日起累计扣分)。没有遵守日常管理的每次扣1分。宿舍安全卫生受到通报批评的研究生每次扣1分,最高不超过3分;所在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被评为优秀的研究生每次加1分,最高不超过3分。个人在研究生期间获得的所有级别的奖学金荣誉均不计入。
④、国家级比赛:最高级别加10分、次级别8分、第三级别加6分;省部级比赛:最高级别加8分、次级别6分、第三级别加4分;校级比赛:最高级别加6分、次级别4分、第三级别加3分;院级比赛:最高级别加4分、次级别2分、第三级别加1分;在全国、省、校级获得“优秀奖”、“最佳奖”等奖项的,按照下一级别的第三级别加分,如全国某比赛优秀奖,按照省部级第三级别分数计算。全国、省级、校级各类运动会中1、2、3名为同级比赛中最高级别,4、5、6为同级比赛中次级别,其余发证书名次为同级比赛中第三级别。团体按照如上级别加分。
⑤、参加校、院元旦晚会,毕业生晚会等的每个节目加2分,主持人加2分(不同节目可累计加分,最高累计加4分)。
注:以上各单项同一主题活动以最高分计算,不同项目主题活动之间可累计加分。如有市县级荣誉按校级荣誉处理。其余具体情况具体对待。
2、学习成绩(满分100分):以完成学校规定的培养方案获得的考核成绩为依据(英语成绩按第一学期计算),其中学位课程权重为70%,选修课权重为30%,具体计算公式如下:
M--------表示研究生的学习成绩评分
Ai-------表示研究生第i门学位课程的考试成绩
Bi-------表示研究生第i门课程的学分值
Ci-------表示研究生第i门选修课程的考试成绩
N--------表示研究生当年的考核课程门数
3、科研业绩(基础分70分,不设上限)研究生发表论文或撰写著作情况(网络首发或见刊、作者位于前三的有效、第一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)、参与科技项目及成果情况、参与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及表现情况、专利(第一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)等。
科研业绩具体加、扣分标准如下:
①、SCI论文:中科院JCR(大类)分区1区得分第一作者加分公式为:6+IF*4;中科院JCR(大类)分区2区得分第一作者加分公式为:6+IF*2;中科院JCR(大类)分区3区得分第一作者加分公式为:6+IF*1;中科院JCR(大类)分区其他区得分第一作者加分公式为:6+IF*0.5;一级学报第一作者6分;核心期刊第一作者3分。第二、第三作者分数依次递减50%,第四名及其以后不计分。
②、学术会议:畜牧兽医学会及其二级分会组织的或国际会议。国际会议:墙报、会议论文、口头汇报加3分,获奖加6分。国内会议:墙报、会议论文或口头汇报获奖加3分。第二、第三作者分数依次递减50%,第四名及其以后不计。。
注:中科院JCR(大类)分区以最新升级版为准,影响因子以最新为准,文章要求见刊,第一作者有效,并列第一的,以排名顺序为准计算;若导师为第一作者,学生为第二作者的,需为导师本人(同课题组老师不算),按学生第一;第一署名单位为河南农业大学。
③、参编著作且撰写3万字及其以上,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每部加5分,省级出版社科技专著每部加4分、其他加2分;均按作者人均计算。
④、参加国家级、省部级项目,第一、二、三、四名依次加3分、2分、1分、0.5分,第五名及其以后不计分。
⑤、成果(进步奖、发明奖、自然科学奖):国家级前六名加20分,其他名次加10分;省部级前六名加10分,其他名次加5分;地厅级:前三名加3分。
⑥、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,前三名加4分,其余加2分;实用新型专利前三名加2分,其余加1分;外观设计专利前三名加1分。
(三)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请:
1、违反国家法律、校规校纪,受到校级通报批评及其以上处分者;
2、有抄袭剽窃、弄虚作假、上报材料不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,请及时向辅导员反映,经查属实者追回奖学金,取消研究生期间所有评优评先。
3、学籍状态处于休学、保留学籍者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手续者。
4、未按时缴纳学费者取消评选资格。
(四)其它
1、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国内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,离校当月停发助学金,返校后下月恢复助学金(不补发离校期间助学金),离校后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。
2、因休学、保留学籍、因私出国留学、疾病、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,离校当月停发助学金,返校后下月恢复(不补发离校期间助学金),离校期间不具备研究生奖学金参评资格。
3、转学(转入)研究生从办理手续当月起发放助学金;转学(转出)、退学的研究生从办理手续当月起停发助学金。
四、评选组织
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,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,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、副院长、研究生导师代表、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、研究生辅导员以及研究生代表,其职责是研究制订本单位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审细则,负责奖学金的申请组织、初评推荐等。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名单如下:
主 任:贾 磊 李 明
成 员:郭 娟 田亚东 付 彤 韩 笑 陈 文 李春丽 蒋瑞瑞 李国喜 黄 璞
秘 书:张彦华
五、评选程序
1、9月16日研究生完善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网上个人信息(省资助系统网址http://gxzz.haedu.gov.cn,学生可以通过手机申报各项业务。登录方式为“学校代码”(10466)。访问方式为一、手机浏览器输入:gxzz.haedu.gov.cn,二、扫二维码 ),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材料。
2、9月17日 班级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小组,班长、团支书任组长,班委任组员,研究生本人自由申报,班级奖助学金评定小组进行初评,上报评审结果。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如下:
学业奖学金: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9,一式两份,正反打印)、《2021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10)和《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11)、《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汇总表》(附件15)及申请材料复印件各一份。
‚助学金:《2021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12)和《2021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》(附件13)。
3、9月18-26日 学院组织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分委员会审核博士、硕士研究生申请材料,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,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。
4、9月27日-10月10日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学院申报情况进行审定、公示5个工作日。
5、10月12日 各学院完成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(网址http://ywxt.gxzz.haedu.gov.cn)中所有奖助学金获得者有关信息的网上审核与提交工作。
六、注意事项
1、申请人须填写《河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。同时提供成绩单一份,发表论文、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。
2、以班级为单位请将评选材料于9月17日18:00以前交至邵冰豪处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enau_dkyjsh@163.com。
3、推荐材料要真实规范,所有纸质材料统一使用标准A4纸。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报送,凡过期不报者,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。网上所有信息填写要准确,一经提交不能修改。 (研究生所有奖助信息将通过网络上报国家 库,信息错误将造成奖助学金无法发放。)
4、学业奖学金填写格式和国家奖学金要求一致,遵循以下要求:
(1)双面打印、工整填写,内容须填写完整、盖章齐全,不得缺项、漏项,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,不得随意涂改;
(2)“申请理由”应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,字数控制在150字以上300字以内;
(3)“推荐意见”应简明扼要(必须手写),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,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导师;
(4)表中凡需签名之处,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,不得以私章代替。
(5)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填写时严格按照字体要求填写,各位同学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填写,审核不通过者,后果自负。
附件1:2021年学业奖学金各班级名额分配表 |
附件9: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|
附件10:2021年博士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|
附件11:2021年硕士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|
附件12:2021年博士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|
附件13:2021年硕士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|
附件15: 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材料汇总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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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9月15日